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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--关于2005年北京市授予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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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总工会
北京市人事局
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北京市财政局
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
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京工发〔2005〕18 号
关于2005年北京市授予的劳动模范
和先进工作者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区、县、局、总公司,各高等院校,各有关单位:
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对于2005年北京市授予的北京市劳动模范、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给予一次性奖励,每人奖励10000元,同时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。对授予劳动模范的职工,企业可再给予适当奖励。
此次及以后受表彰的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退休后不再计发荣誉津贴(含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先进工作者和中央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,下同),2005年以前表彰的劳动模范仍按原办法执行。
2005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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